中共桐城市委办公室 印发《关于改革任务落实“三察三单” 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印发《关于改革任务落实“三察三单”
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关于改革任务落实“三察三单”制度的实施办法》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桐城市委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
关于改革任务落实“三察三单”制度的
实 施 办 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健全全面深化改革督察工作机制,确保中央及省、安庆市委部署的改革举措落地生根,根据《中共安庆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任务落实“三察三单”制度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庆办发〔2016〕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准确把握“三察三单”制度
“三察三单”制度,即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既要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要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的要求,突出重要领域、重要任务、重要试点和关键主体、关键环节、关键节点,组织开展季度督察、半年督察和年底督察,在此基础上建立整改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拧紧螺丝,传导压力,形成完整闭合的工作推进链条。
(一)“三察”制度
1.“三察”安排。季度督察,即每季度通过督促督办、上门走访、个别访谈、抽查暗访等形式开展巡察,跟踪掌握各级各部门重点改革任务推进情况。半年督察,即年中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跟踪回访、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对各地各单位改革任务推进情况进行督察。年底督察,即对各地各单位改革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底汇总考察。
2.“三察”主体。坚持谁提出、谁督察、谁落实,推动改革督察常态化、全覆盖,做到改革推进到哪里、督察就跟进到哪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各专项小组(以下简称各专项小组)、市直牵头单位对承担的改革任务,负责做好季度督察、半年督察和年底考察工作;市委改革办就各地各单位、各专项小组推进改革情况开展季度督察,对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重点督察项目开展半年督察,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年度考核工作;各地负责做好中央及省市委部署的改革任务在本地落实情况,以及本地自行部署的改革任务“三察”工作。
3.“三察”内容。全面落实“既要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要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的要求,具体包括:中央及省市委已出台改革举措贯彻落实情况;国家级、省市级改革试点推进情况;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省市领导及上级改革办关于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指示或批示落实情况;全面深化改革组织领导情况;其他需要开展“三察”的改革事项。
(二)“三单”制度
1.整改问题清单。每次季度督察、半年督察和年度督察结束后,相关督察主体要逐条梳理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点具体、点细节,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开展第三方评估的,由第三方提出整改问题清单建议,经有关方面审核后,按程序下发整改责任单位。
2.整改措施清单。负有整改责任的专项小组、市直牵头单位及相关镇、街道、开发区,要对照问题清单,深入剖析根源,逐条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认真抓好落实。
3.整改责任清单。负有整改责任的专项小组、市直牵头单位及相关镇、街道、开发区,要对照整改问题逐项明确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到岗到人,做到可倒查、可追究。
二、严格落实“三察三单”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专项小组、市直牵头单位及各镇、街道、开发区要高度重视“三察三单”制度的应用推广,主要负责同志要对“三察三单”落实工作亲自组织安排、亲自把关审定、亲自督促推进,每半年向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改革办组织实施、专项小组协调推进、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大督察工作格局。
(二)注重工作实效。要以严和实的作风开展工作,敢于触及矛盾,善于发现问题,切实做到真督实察、敢督敢察。要创新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听、察、访、评、督”多种手段,挂图作战、定期调度,强化对改革实施方向、进度、质量的动态把控。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落实难度大的督察事项,要适时开展“回头看”“再督察”,确保督察反映的问题真正得以解决。
(三)强化结果运用。把市直牵头单位和各镇、街道、开发区“三察三单”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适时纳入各地各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改革工作重视不够、贯彻乏力的,对整改工作敷衍了事、屡推不动的,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对其进行通报批评,相关专项小组组长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严肃问责。
皖公网安备 34088102000118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