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全市2017年度深化改革 十大重点任务的通知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2017年度深化改革
十大重点任务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各专项小组:
8月28日召开的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要求将农村“三变”改革等10件事项,作为我市2017年度深化改革重点任务予以推进。为切实贯彻全会精神,突出精品意识,强化工作举措,推进任务落实,在全市形成改革创新浓厚氛围,打造桐城改革品牌,根据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领导领衔。对10大重点改革任务,由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各专项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市委市政府工作分工领导共同领衔督促督办。重点任务牵头单位要及时向领衔市领导作好汇报,协助市领导抓好工作推进。
二、凝聚工作合力。重点任务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工作谋划,细化改革方案,确保方案务实、创新;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推进台账和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协助单位要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各专项小组联络员要发挥好协调联络作用,每月向市委改革办报送1次进展情况。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与安庆及上级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对接,争取各方面支持。
三、强化督察调度。各改革专项小组在全面推进年度改革任务的基础上,对本组负责的重点事项定期开展督察和调度,每个月至少开展1次,及时掌握任务推进和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每2个月召开1次专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会商,着力加以解决。市委改革办对重点事项推进情况适时通报。
四、注重总结宣传。市委改革办牵头对重点任务推进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并向上级改革信息载体报送。市委宣传部门将重点任务宣传工作列入总体宣传计划,在市内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开展常态化宣传,争取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对我市改革工作给予一定关注和推介。
五、加强绩效考核。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督察考核办法(试行)》(桐办发〔2017〕63号)要求,将10大重点任务推进和落实情况,纳入2017年度相关单位深化改革工作考核内容。各专项小组、市委改革办加强对牵头单位改革工作的督察考核;牵头单位负责对协助单位的配合、支持、推进情况进行督察考核,结果报市委改革办。
附件:全市2017年度深化改革十大重点任务一览表
中共桐城市委改革办
2017年9月7日
全市2017年度深化改革十大重点任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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