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城市
2026年30项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9 10:32 来源: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字体:【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安庆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现将《桐城市2026年30项民生实事安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压实主体责任。地各部门要把落实民生实事摆在重要位置,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增强要素供给能力。规划项目布局时要充分考虑服务半径、受益人口、年龄结构等因素,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要分类组织推进,健全管理机制,优化实施流程,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加强统筹协调。牵头部门要定期梳理报送民生实事进展情况,发挥牵头抓总职责,加强对口指导,协调解决基层问题,努力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配合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保障各项实事顺利推进。

三、坚持跟踪问效。政府办、市发改委将持续完善民生实事工作推进机制,落实省、安庆市民生办有关工作。市财政局要指导做好民生实事资金计划安排与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审计局要加强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的审计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四、强化作风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要加强宣传引导,把政策解读给群众,把成果展示给群众。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鲜活做法,全方位多角度加以宣传推广,推动各项民生实事落到实处。

 

 

                      2026316    

 

 

 

 

 

 

 


桐城市2026年30项民生实事安排方案

 

一、促进就业(2项)

1.实施促进重点人群就业行动,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因地制宜建设1个“三公里”就业圈服务站,支持技工院校招收“两后生”和适龄农民工、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开展全日制系统技能培养。(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推进举措

1)加大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发布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公告,设立专线电话随时答疑解惑,引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网上申报,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及时审核校验。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7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等毕业生,按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贴。

2)优先选址劳动人口密集、经营实体集中的镇道)建设服务站,搭建“线上+线下”联动平台,推广“三公里”就业圈服务平台使用,持续优化线上服务功能,调查劳动力分布情况,聚焦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精准开展就业服务。

3)编制年度招生计划,面向“两后生”、适龄农民工、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开展全日制系统技能培养,并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中级技工班800元/人、高级技工班1000元/人、预备技师班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养院校补贴。同一院校、同一学生不重复享受补贴。

2.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70人次。(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举措:

1)通过多样化的培训方式,依托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社会机构等,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2)借助全国残疾人职业培训管理服务系统,对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培训进度进行规范管理,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质量。

二、社会保障(2项)

3.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设2个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3个农村幸福院,对4家公建公营农村敬老院按照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补助。(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推进举措

1)优先在老年人口基数大、养老服务需求迫切的社区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根据实际通过新建、闲置房产资源改建、现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改造等方式分类开展建设。

2)按照“有固定场所,有服务设备,有服务内容,有服务队伍,有管理制度,有资金保障”的要求,优先在老年人口特别是留守老年人较多、服务需求大、居住相对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规划建设农村幸福院。

3)建立敬老院运营管理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将已建成运营的公办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所需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保障将敬老院运营管理纳入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指导督促敬老院规范运营,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4.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和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管理,推进福佑园公益性公墓二期项目建设、配套设施改造以及提升管理维护水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推进举措

1)完成桐城市嬉子湖镇福佑园公墓二期项目建设和配套设施改造,新建墓穴230个,满足群众就近就便安葬需求。

2)强化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积极推行生态安葬,倡导绿色文明殡葬新风。

三、困难群体救助(7项)

5.精准做好城乡特困家庭筛查和兜底工作,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执行安庆市人民政府统一发布的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

推进举措

1)指导各镇(街)扎实开展城乡特困家庭全面筛查,定期开展走访摸排,建立工作台账,实行监测预警,进行动态管理,分类精准施策。

2)依据安庆市人民政府统一发布的标准,落实并适时调整我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按月足额发放财政补助资金。

3)根据民政、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困难群众身份属性,由医疗救助基金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80%—90%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70%—80%定额资助,对监测人口给予50%定额资助,剩余费用由个人按规定缴纳。

6.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不少于38人次;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不少于810件,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速援优援”,刑事通知辩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市司法局)

推进举措

1)建立健全基层工会摸底排查、市总工会主动发现、职工自主申报机制,引导困难职工通过职工之家APP等网上渠道申请帮扶救助。根据职工家庭收入和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分层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力争做到“应建尽建、应帮尽帮、动态管理”。

2)积极筹措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为困难职工提供帮扶。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困难职工帮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生活救助按照不超过12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子女助学按照不超过每生每年10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医疗救助标准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的70%。

3)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健全法律服务网络,推行“老范法律援助工作法”,加强“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

4)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全流程监管,着力规范案件办理环节,强化案前案中案后质量管理。推进法律援助综合管理系统信息化应用。组织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开展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优秀案例评选等活动,实施绩效评价,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7.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困难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不少于1557名。(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举措:

1)为183名有康复需求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补助标准按每人不低于1.6万元实施。

2)为20名残疾儿童提供救助,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助器具,适配假肢矫形器的每人补助5000元,适配辅助器具的每人补助1500元。给予206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

3)为1148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8.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49人。(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推进举措:

1)积极开展常态化走访联系退役军人等活动,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站全覆盖联系,主动发现,精准识别,在做好困难对象帮扶的同时,做好心理疏导和精神引导。

2)“爱心送进光荣门”“情暖老兵”“爱国拥军促进会”等活动为载体,加大对因重大疾病、下岗失业、家庭变故、自然灾害等致困的退役军人帮扶救济力度。落实国家、省和安庆市有关文件要求,加强与教育、民政、财政、住建、卫健、医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

3)坚持以政府帮扶为主体,将困难帮扶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引领更多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志愿者加入崇军关爱行列。

9.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精准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推进举措

1)加强与市民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的信息数据共享,对特殊困难家庭学生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主动资助。指导各校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做好各类奖助项目的评审发放,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及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

2)完善学生资助信息发布制度,在中高考、招生录取、新生开学等关键时间节点,通过寄发致初、高中毕业生的两封信、上好资助政策班会课、印发资助政策指南、开通热线电话、政策在线咨询等方式,加强资助政策、资助成效的宣传。

10.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220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举措:

1)通过寄宿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托养等多种形式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2)寄宿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1.2万元,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4000元,居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2000元。所需资金从中央、省级、安庆市级及本级财政安排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

3)推动《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19)实施,提高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11.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45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举措

1)优先为一户多残”“以老养残”“困境儿童等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改造,完善和规范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流程,增强改造的个性化人性化水平,提升改造质量。

2)在项目实施前期,组织15个镇(街道)深入摸排,同时走访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地了解情况,掌握实际需求底数。

3)在摸排的基础上,着眼于选择残疾人最基本、最可行的项目,科学设计残疾人家庭个性化改造内容,组织专业评估人员入户评估,针对残疾人家庭的特点和残疾人的实际需求科学制定“一户一策”的改造方案。

四、教育惠民(3项)

12.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对54所中小学教室光环境进行改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新增义务教育学校午休躺睡装备72套。(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推进举措

1)将落实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列为2026年近视防控重点工作。实施中小学阳光体育促进行动,将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课间15分钟、上午和下午各开设一次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等要求情况纳入教育督导重要内容。

2)鼓励通过优化体育课编排等方式,科学设置体育课,错时高效利用学校体育教学场地,着力解决因体育课时增加而导致的体育场地保障不足问题。

3)建立健全午休管理等有关工作制度,为学生提供舒适安全的午休环境,将午休躺睡装备配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教育督导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范围,加大午休躺睡等相关政策宣传力度。

13.实施普通高中学位扩容工程,加强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加快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2026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比例不低于80%。(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推进举措:

1)深入开展调研,摸清各普通高中师资配备、学位供给等情况。

2)出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保障普通高中录取率不低于80%,新增招生计划按各普通高中承载能力分配到校。

3)做好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配合做好高中教师补员工作。

4)督促指导各高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升教育质量。

14.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统筹中央和地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学前一年在园儿童减免保育教育费,做到应免尽免。(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推进举措

1)免除全市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我市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免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2)对因免保育教育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免保育教育费在园儿童人数、我市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等情况对相关幼儿园进行补助。

3)结合我市实际,细化制定公办、民办幼儿园的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确保及时足额安排预算和拨付资金。做好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政策群众意见收集反馈、舆情监测处置等工作,确保我市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政策平稳有序实施。

五、卫生健康(2项)

15.实施妇幼健康筛查项目,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提供1.4万人次宫颈癌、5000人次乳腺癌免费筛查服务;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筛查率分别达到98%以上和95%以上。(牵头单位:市卫健

推进举措

1)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35—64岁)免费提供1.4人次宫颈癌、5000人次乳腺癌检查服务。省级以上财政按照宫颈癌人均49元、乳腺癌人均79元的标准对1.2人次宫颈癌和5000人次乳腺癌检查给予补助,其余2000人次宫颈癌筛查由本级财政承担;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妇女“两癌”防治相关政策和信息的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两癌”防治的良好氛围。

2)严格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要求,免费组织实施新生儿两种遗传代谢病和听力筛查及诊断工作。对项目相关人员组织专题培训,开展项目监督指导及效果评估,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风险防控机制,确保项目规范有序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资金上级补助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承担。

16.根据省、安庆市试点工作安排,实施“人工智能+基层应用”提升工程,探索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系统一体化建设。(牵头单位:市卫健

推进举措:

1)积极参与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系统一体化开发和建设,做好“智医助理”功能的基本维护和技术升级。

2)根据省、安庆市实施方案,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系统本地化部署资金保障,完成本地化部署和常态化培训工作。

六、环境保护(2项)

17.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动农村水体“长治久清”,持续提升乡村水环境质量。(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

推进举措:

推动各相关镇(街道)进一步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日常管理,做好已完成治理水体日常巡查与清理工作,开展周边居民群众水体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将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常态化开展水体问题排查和整改,巩固治理成效。

18.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噪声、恶臭异味及道路扬尘问题整治行动,有效整治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

推进举措:

1)持续开展群众“家门口”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系统梳理信访举报、12345热线等渠道反映问题,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等单位要配合做好整治工作。

2)督促餐饮企业规范安装使用油烟处理设施,重点整治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领域噪声扰民问题。

3)针对垃圾收集转运环节、园区企业废气排放、畜禽养殖等异味扰民问题分类施策,优化垃圾清运的频次和方式,严查企业废气超标排放及跑冒滴漏。

4)及时排查道路扬尘问题线索,督促建筑工地落实“六个100%”措施,强化港口码头等重点单位抑尘措施落实,加强国省道等问题多发路段的维护和保洁。

七、交通出行(2项)

19.深入推进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32.18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推进举措

1)积极联系财政部门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共同加强建设资金全过程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推动社会力量捐赠、村级“一事一议”、乡贤集资等方式筹集资金。

2)强化质量管理及进度调度工作,分解建设任务至项目单位督促各镇(街道)路基开工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按时完成监理单位招标工作;定期开展工程质量巡检,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20.提升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服务效能,力争全年垫付金额超过62万元,惠及超过19个符合救助条件的个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推进举措:

1)加大救助基金政策宣传力度,持续提高救助基金社会知晓度。在处理事故中及时建议并指导事故当事人申请使用,提高申请使用率。

2)坚持常态调度,将救助基金申请使用情况纳入月事故预防成效评价,加大推广力度。

3)加强与人保公司沟通协调,督促人保公司按照上级工作指引,提高审核效率。

八、文体服务(3项)

21.完善便民文化设施,依托“15分钟阅读圈”建设,建成5个公共文化空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体局)

推进举措:

1)按照交通便捷、服务群众需求的原则,科学布局,设置并确定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主体。

2)积极引导公共文化空间整合共建共享资源,组织开展阅读分享、展示展演等各类文化活动。

3)落实省评估定级、绩效考核等制度,加强建设指导,做好省级奖补资金兑现。

22.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向全市每个行政村送演出不少于1场。(牵头单位:市文旅体局)

推进举措

1)以“结合农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农民喜闻乐见”为原则,传播弘扬戏曲艺术,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增强广大农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全市198个行政村各送一场优秀文艺演出,完成198场演出任务。

2)传承弘扬我市黄梅戏文化,以演出整本大戏为主,大戏比例不低于60%,同步推出35个小戏、折子戏及综艺类节目,每场演出时长不少于100分钟。居住集中的相邻几个村,选择适中地点,合并开展“送戏”演出,形成连续演出小高峰。

3)创新实施“送戏+”,鼓励各村与景点景区、文化园区、街区、商业综合体等“三区一体”建立“合伙人”机制,结合传统节庆、民俗、乡村旅游、农特产品促销等,创新实施“送戏+”,丰富旅游业态,提升“送戏”效益。

23.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加大适老化、适儿化健身设施配建力度,建设口袋体育公园1个。(牵头单位:市文旅体局)

推进举措

1)明确口袋体育公园建设标准和要求,选择适合配建体育设施的口袋公园,建设篮球、乒乓球等群众喜爱的健身场地,配建适老化、适儿化健身器材,进一步丰富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

2)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2名,用以指导和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带动广大群众参与健身,指导群众科学健身。

九、城乡建设(4项)

24.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9个左右。开展住宅小区屋面渗漏、外墙脱落专项治理,计划维修屋面外墙渗漏面积8000平方米左右。(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推进举措:

1)紧盯各级资金申报政策与节点,主动对接上级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统筹本级财政配套,保障城镇老旧小区项目建设和改造资金需求。

2)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各项管理制度,优选施工、监理单位,全程监管施工,严控建材、隐蔽工程及现场安全,邀请群众代表参与监督,形成专业监管+群众监督的双重管控模式。

3)建立常态化进度调度机制,实行专项工作专班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实时掌握项目施工进度,对推进滞后的环节及时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项目按既定工期有序推进、按期完工。

4)强化宣传引导,优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积极引导业主依规启用维修资金开展住宅小区屋面渗漏、外墙脱落等专项治理,切实保障居住安全与居住品质。

5)开展外墙渗漏脱落排查整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小区建筑物外墙渗漏脱落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在保修期的,由开发企业或施工企业依法履行保修责任,超过保修期的,可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应急维修。

25.实施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开展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改造提升项目,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人口不低于0.67万。(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推进举措:

1)强化目标管理,科学确定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0.67万人的受益指标,按照相关镇(街道)具体情况分解到具体项目点。

2)强化建设调度,对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改造提升项目实行台账管理,序时推进主体构筑物建设、维修、管网铺设等,确保项目早完工、群众早受益。

3)强化质量监管,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钢筋、混凝土、管材管件等建设原材料进行质量检测,规范参建单位质量行为。针对发现问题建立整改清单,限期销号,不断提升工程建设质量。

26.推动全市工会驿站提质增效,完善提升8家工会驿站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推进举措

1)科学布局、动态调整工会驿站建设点位因地制宜部署充实政策宣传、休息、饮水、热饭、如厕指引、手机充电、冰箱或制冰机、理发、应急药品、小维修工具、针线包、雨具、一键入会、爱心互献、法律援助指引等15项基本服务内容,在具备条件的驿站增加优惠餐、电动车充换电等服务。依托驿站开展四季送”、法律宣传就业服务等公益服务。

2)引导各类驿站结合实际实施《工会驿站管理运维规范》,完善驿站日常管理制度,健全落实驿站定期暗访调研、工会干部包保联系、户外劳动者意见收集、驿站管理人员全员培训等工作制度,组织各级工会干部赴驿站开展当一天站长活动。

3)通过公益广告、宣传片、短视频征集等形式培植工会驿站品牌,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宣传工会驿站的服务功能、服务对象、服务成效,讲好工会驿站故事。及时更新“职工之家”APP,在高德百度地图上线驿站位置和服务信息,建立工会驿站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

27.深化邮政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推进邮快合作、客货邮融合发展,累计建设重点示范县运营中心1个、重点乡镇运营中心1个,实现村级综合便民服务站全覆盖。(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公司)

推进举措

1)系统性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跨业合作深化、服务功能拓展、运营机制完善。聚焦县级枢纽、乡镇节点、村级末梢三级联动,重点实施共配中心提档、乡镇站点规范、村级站点全覆盖工程,建设重点示范县运营中心1个、重点乡镇运营中心1个

2)统筹整合邮政、快递、交通、镇村公共服务等多方资源,优化节点布局、整合运输线路、共享末端站点、统一协同配送,推动农村寄递物流从“覆盖通”向“服务优、效能高、可持续”转变建成交邮联运线路2条,复用县乡村站点23个。

3)整合村邮站、党群服务中心、便民超市、供销社网点等资源,标准化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站,实现村村有站点、件件能直达,彻底改变农村群众“取件跑乡镇、寄件多跑路”的状况,村级综合便民服务站保持全覆盖。

十、公共安全(3项)

28.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桐城未实施

29.实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动,培育1家“食安名坊”,并通过可视化非现场检查,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推进举措

1)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食品小作坊申请成为“食安名坊”培育对象。结合实际制定“食安名坊”培育方案,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资金奖补等多种形式,帮助培育对象补缺补差、规范提升。

2)按“一坊一策”制定培育方案,明确培育措施,落实培育任务。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指导推动培育对象开展生产条件再提高、生产工艺再优化、生产管理再规范等相关工作,帮助培育对象逐条对照评分标准要求补缺补差、规范提升。

3)支持推动“食安名坊”在生产场所加装摄像头,主动向消费者和市场监管部门展示生产过程和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30.推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实现“互联网+AI+明厨亮灶”,更好地守护学生等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推进举措

1)联合教育部门摸清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数量、已有摄像头数量、存储及分布情况等底数。

2)依托电信部门技术支持,对已接入教育和市场监管部门平台的学校食堂视频,以“平台对平台”方式与省级平台对接;对未安装摄像头或已安装摄像头但未接入本地平台的学校食堂视频,以“点对平台方式接入省级平台。

3根据省、安庆市市场监管部门工作部署,有序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展示加工操作过程和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实现学校食堂“看得见的放心消费”。

 

:未明确任务数的专项以安庆市相关部门下达任务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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