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9月下旬开展的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问题通报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工作的通知》(皖乡振发〔2022〕34号)要求以及省统一安排,赴桐城市督查小组一行4人于9月23日-27日,在桐城市开展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合肥市肥东县和马鞍山市和县乡村振兴系统四位同志,本着客观、公正、真实原则,通过查阅资料、干部访谈、入户调查、项目核查、受理举报等方式开展督查工作,现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问题整改工作不彻底。从23日的县级资料查阅中来看,该市存在少数部门、单位整改意识有所松懈,整改业务不够熟悉、整改资料不够齐全现象,有个别部门资料没有整理到位,如市交通局没有提供2021年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报告,该部门的整改情况只在桐城市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总报告中体现;该市个别市直相关部门2021年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缺少工作布置会会议记录,如该市民政局没有2021年成效考核反馈问题5月份布置会会议记录;个别村将前期整改问题的措施和成效列入了此次整改范围进行“回头看”,如大关镇青龙村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省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村级布置时间为5月23日,5月23日后开展问题认领工作,但今年2月、3月、4月有关措施及成果也作为此次整改的措施和成效出现在资料中。
二、网格化监测不到位。在入户调查网格员管理工作中发现,个别村网格员培训(村民代表大会)不规范。如大关镇青龙村2022年6月12日的网格员培训(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中写实到43人,实际签到仅39人,其中遗漏主持人、记录人等相关工作会务人员签名;村部农户外出务工较多,部分网格员文化程度较低,年龄偏大,记忆力较差,理解能力有限,且身兼多职,工作压力大,投入精力不足,个别村网格员不清楚具体监测识别程序,网格员职责落实不具体、不规范,如在访谈中发现黄甲镇向阳村网格员吴xx未熟练掌握监测对象识别程序,网格员职责不清晰。
三、帮扶力度有所弱化。电话访谈帮扶人中,个别镇、个别村帮扶人对帮扶工作的积极性有所下滑,工作主动性不够,存在帮扶人对帮扶对象的家庭状况不熟悉、不清楚,对帮扶对象户实现自身产业发展、强化造血功能等实质性帮扶措施不够。如嬉子湖镇蟠龙村李xx户帮扶责任人汪x对其家庭状况不熟悉,对该户的主要收入来源、产业到户项目发展情况、申请奖补等情况不清楚,帮扶措施多以走访慰问为主。
四、集中排查工作存在明显不足。在查阅村级资料中发现,该市部分村集中大排查工作开展不扎实、不细致,存在操作不规范现象。如吕亭镇平坦村大排查入户调查表存在非本人签字疑似代签现象,农户房屋安全排查表虽填写但未认真审核,缺少相关单位鉴定人员签字。
五、人居环境还需进一步加强。在实地入户调查中发现,该市部分村少数农户公共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垃圾乱丢,杂物乱放,对村中的“脏、乱、差”现象关注度不高,“四净两规范”自觉参与意愿及能力不足,人居环境治理需持续发力。如脱贫户李x户内卫生环境较差,房屋内外清扫不及时,生活物品堆放杂乱,存在杂草未完全清除现象。
六、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不当。在项目核查抽取的2022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和扶贫项目资产中发现,该市个别镇、个别村项目资产管理不规范,项目资产公开招租程序性资料归档不齐全。如黄甲镇向阳村木耳种植基地大棚建设项目,项目于4月底完工,新上岗人员业务不够熟悉,未及时提交验收报告,至今没有验收和审计,在没有于安徽谷益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方xx)签订收益协议的情况下,已将大棚供其使用,没有起到带贫减贫的作用,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管理不当;向阳村衔接资金资产确权登记公示时间为10天,实际时间跨度为2022年5月20日-2022年5月30日,共11天,公示时间计算不严谨,另外公示的照片缺少公示时间、缺少要素,项目未完全结束,村级未完整收集项目资料;吕亭镇平坦村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库的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2022年8月5日共11天,公示时间计算不严谨,不符合省局规范文本要求为10天的要求。
桐城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0月8日
皖公网安备 34088102000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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