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中央有关会议精神及省、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制定2020年我市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牢牢把握“两不愁三保障”基本标准,进一步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四个切实”,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决策前学习有关重要论述的制度机制,在深学笃用上持续用力,切实做到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强化工作落实,压实工作责任人,夯实工作作风,细化工作举措,深化问题整改,补齐工作短板。坚持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咬定目标不放松,万众一心加油干,越是艰险越向前,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二、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1.明确年度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紧盯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完成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在全省位居好的行列。
2.做到“四个不摘”。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防止和减少返贫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高度重视已出列村、已脱贫人口,保持政策稳定,做到脱贫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切实防止松懈滑坡。持续强化对扶贫对象和扶贫项目库动态管理,全面加强扶贫项目资金和扶贫资产管理,做到精准施策、精准帮扶。
3.强化问题整改。统筹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和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及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反馈的各类问题整改,扎实开展“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坚持全面排查、一体整改、一体推进,以问题整改促进脱贫攻坚提质增效。
三、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
4.坚持标准。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确保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不失学辍学;确保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市镇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基本生活有保障;通过危房改造或其他有效措施,确保贫困人口不住C级和D级危房;确保贫困人口有水喝,饮水安全达到当地农村饮水的安全评价标准。
5.精准施策。精准落实教育扶贫资助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学段全覆盖、无遗漏;狠抓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现应学尽学。对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分类补助,稳定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完善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常态化机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及边缘户的住房安全问题查缺补漏,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应改尽改”。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任务,因地制宜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和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2020年计划改造提升1.33万农村居民饮水水质。
6.全面整改。3月底前,对全市的“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进行再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实现动态清零。9月底前,全面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新增问题,确保问题清零。
四、补齐“两基”短板弱项
7.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成303公里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计划任务。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水利建设,推进贫困地区的河(湖)长制,进一步提升贫困地区的水利管理能力。
8.补齐基层基本公共服务短板。着力做好村小规模学校和镇寄宿制学校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力争2020年底前,基本补齐两类学校短板。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医疗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向镇村延伸,扩大镇村文化惠民工程覆盖面。推进全面建立高龄津贴和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市级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扎实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9.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和“三大行动”。加快推进农村改厕问题排查整改,完成5000户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任务,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5%以上;推进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全市11个镇政府驻地和省级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快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作业水平,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以上;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95%以上;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以“五清一改”和“四净两规范”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着力改善村容村貌;加快推进2019年度26个省市中心村建设,启动实施2020年度省市中心村规划建设,继续抓好美丽乡村示范村和重点示范村创建。
五、实施“两非”提升行动。
10.持续关注非贫困户中的特殊困难群众。注重非贫困户和边缘户的合理利益诉求,落实好低保、临时救助等政策,充分利用好“扶贫济困基金”的帮扶济困的作用,防止出现新的致贫。
11.加大对非贫困村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在确保贫困村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和巩固成果的基础上,统筹整合资源,加大对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支持力度,着力改善非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工作服务,补齐各类工作短板,推动均衡发展,防止出现“悬崖效应”和“福利陷阱”。
六、聚焦精准帮扶分类施策。
12.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全力推广“四带一自”等扶贫模式,提升特色种养业扶贫到户覆盖率质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协同推进林下经济、旅游扶贫、资产收益扶贫;在疫情防控期间抓好春耕备耕,组织做好种苗、农资供应等工作。结合规范村级光伏电站的收益分配开发公益岗位,妥善安置因疫情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推动市级综合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及镇村电商网点优化升级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延伸镇村物流网络,推进农产品上网、进城,实施消费扶贫。
13.推动就业扶贫工作。持续推进“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模式,深入开展技能脱贫培训,规范扶贫车间管理,促进就地就近就业。2020年,新建扶贫车间2个,扶贫驿站2个,就业脱贫技能培训300人。依托首位产业发展,积极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作用,有针对性地帮扶贫困劳动者就业。鼓励贫困劳动者自主创业脱贫,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给予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政策扶持。2020年对130名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进行培育。
14.落实生态扶贫工作。强化生态护林员队伍管理,实施好800名林业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既增强全市森林资源管护力量,又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完成油茶造林500亩,做好447户贫困户786.2亩新一轮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工作。
15.规范光伏扶贫工作。加强对光伏电站的管理,完善光伏项目的运维管理,做好光伏扶贫信息监测系统的日常维护,完善、规范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的分配和使用,确保2020年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的80%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
16.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严禁“户贷企用”,坚持户贷户用户还方向,对贫困群众因疫情影响的春季生产和后期恢复生产资金需求,做到“能贷尽贷”,及时发放,适当延长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贫困户的还款期限。扩大农业信贷担保覆盖面,落实扶贫小额信贷贴息政策,强化风险补偿金管理。加强贷款逾期监测预警,按月做好小额信贷的还款计划,加大对重点农户、重点企业的关注力度,加强业务指导,严防贷款逾期风险。
17.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深入实施产业带动、就业扶持、“两基”提升、社区融入“四大工程”,增强搬迁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和自我发展能力,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融入、有就业、逐步能致富”目标。
七、深化社会扶贫格局。
18.做好县域结对帮扶。继续做好对潜山市的县域结对帮扶工作,确保在一季度拨付潜山市1000万元帮扶资金,全年的投资(含采购)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
19.做好定点帮扶。继续做好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因村因户因人制定并落实好“一村一计划、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加强对帮扶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管理力度,切实提高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0.做好社会帮扶。深入开展“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继续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作用,推动需求对接。
21.做好消费扶贫。争取省、市内高校食堂定向合作采购,鼓励市域内预算单位优先预算采购,支持定点帮扶单位和帮扶人结对帮扶采购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农副产品,动员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全方位提升农副产品质量,多渠道搭建网上销售平台,凝聚消费脱贫攻坚合力,带动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增加收入。
八、建立各项脱贫长效机制。
22.建立防范返贫致贫。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动态帮扶机制,通过农户申请、镇村预警和部门大数据分析预警等方式,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纳入帮扶范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返贫和新的致贫。强化建档立卡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信息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数据质量,在“账账相符”基础上切实做到“账实相符”。探索研究制定解决边缘人口实际困难的有效方案。
23.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盘活集体资源资产,拓宽增收渠道,实现2018-2020年“三年强村计划”圆满收官,谋划新一轮“强村计划”。结合农村“三变”和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动态调整充实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库,力争2020年所有村经营性收入达15万元以上,村均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上,40个村达到50万元以上。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培强扶优”工程,全市遴选16个具备发展条件的村,给予不低于50万元的财政支持,实行市级党政负责同志联系全覆盖。探索成立村集体经济发展公司,出台具体配套政策,推广“飞地抱团”发展模式。深入提炼、加大宣传“强村六法”桐城经验,并在全市推广。实施乡村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着力培育一批乡村企业家人才回村任党组织书记。发展股份合作制经济,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先进技术和高效管理,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
24.加大扶志扶智力度。严格落实“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在全面落实各项扶贫政策的同时,积极发挥“扶贫夜校”等作用,着力通过宣传教育、典型带动、技能培训、政策扶持、营造文明新风等途径,增强贫困群众主体意识和立足自身实现脱贫致富的信心决心,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实现持续稳定脱贫。
25.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的工作要求,着力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完善和优化政策体系,促进相关政策向常规性、普惠性和长效性转变,避免“政策悬崖”问题的出现。继承“精准”理念,运用脱贫攻坚先进理论和优秀经验,精准指导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
九、压紧压实攻坚责任。
26.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及“四不两直”暗访相结合,全面排查问题和重点督战相结合,扎实推进五级书记遍访行动,压紧压实纪委监委、行业主管部门、镇(街道)、村(社区)、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各级干部的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27.持续加强要素保障。严格落实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做到只增不减,2020年全年扶贫资金投入在2019年基础上保持10%的增长,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抓好扶贫小额信贷保险、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落实,督促保险机构及时足额理赔。深化农村“三变改革”,提高农村各项资源的利用率。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2020年继续派出科技特派员26名,实现贫困村全覆盖,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应用到田间地头。
28.强化普查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普查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市级成立相应的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细致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摸清贫困地区及人口的基本现状,精准掌握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的问题,需要长期逐步解决的问题,统筹好资源,制定更为精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研究提出针对性措施,科学指导和推动高质量脱贫攻坚。
29.强化风险防范。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重点防范政府债务、小额信贷、市场波动、舆论炒作、涉贫信访等五大方面风险,时刻关注潜在风险。强化工作研判和会商机制,每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相应化解措施,全力防范化解涉贫领域风险。
30.深化作风建设。加大对脱贫一线干部的关心关爱。继续保持基层扶贫干部相对稳定,注重选拔在脱贫攻坚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干部,进一步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为打好“总攻战”提供人才支撑。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和“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力戒脱贫攻坚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干部减负减压。开展脱贫攻坚干部分级分类培训,进一步强化作风、提升能力。
十、强化总结宣传力度。
31.做好脱贫攻坚总结工作。分类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工作总结,用强有力的数据来凸显脱贫攻坚战开展以来取得的显著成绩及乡村变化。做好与省、安庆市的对接,及时汇总上报我市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成效、生动案例、脱贫精神,市本级重点总结以脱贫攻坚统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带来的巨大变化、历史成就、经验启示等;镇(街道、产业园)重点总结具有特殊性、典型性的做法、成效和经验等;村重点总结产业发展、村容村貌、治理能力、内生动力等方面的显著变化和经验启示等。
32.做好工作的统筹规划。逐月对脱贫攻坚形势进行分析,有关情况“一月一报”省、市扶贫办,各镇(街道、产业园)每月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形势分析情况以及下月工作安排情况按月报送市扶贫办。
33.做好扶贫宣传工作。加强脱贫攻坚宣传工作,着力在宣讲扶贫重要论述、脱贫攻坚取得的伟大成就、选树典型经验和人物、提炼扶贫精神等上下功夫,展现我市良好形象。多角度、全方位创作一批反映我市脱贫攻坚的文化艺术精品。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表彰一批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个人。
34.做好“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编制启动工作。总结“十三五”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和做法,依据国家、省、安庆市“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及本地实际情况,启动 “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编制工作。
皖公网安备 34088102000118号
不良信息举报